中国供应商网 欢迎你!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服务热线:400-630-6696

中国供应商网

http://chinagysw.cn/
产品高效推广招商
从这里开始
首页 综合资讯 供求信息 公司信息 人才信息 展会信息 品牌信息 政策政法 以商会友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专家专栏 » 正文

官方规范政府采购 给予供应商合法权益更大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浏览次数:1134
核心提示: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近日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明确强化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的义务,禁止其拒绝接受质疑函,给予供应商合法权益更大的保障。
 
  据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简称《办法》)共6章45条,相比2004年颁布施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新增14条,删除1条,修订29条。
 
  该负责人指出,《办法》对质疑的提出和答复进行了规范,明确强化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的义务,禁止其拒绝接受质疑函,同时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诉处理阶段的答复义务,并通过合理的责任条款确保该义务的落实。这些举措,有利于促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水平,提升其依法采购的主体意识。
 
  该负责人透露,《办法》在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要求财政部门应当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优化服务,降低了供应商的投诉成本,便于供应商依法提出投诉;对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增加了补正期限的规定;明确了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程序中各类文件的送达和公告义务等等。因此,《办法》的实施能够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给予供应商合法权益更大的保障,以保证质疑投诉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该负责人称,《办法》明确了投诉的具体处理程序如受理条件、时限、处理方式等,尤其是细化了时限、期间的计算,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有助于及时、规范地处理投诉。同时,《办法》在限制供应商滥用投诉的行为方面作出了规定。整体而言,《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中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效率。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中国财政部 中国外交部 中国政府网 中国商务部 重庆小吃 环保建材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健康养生信息网 服装批发网 思瀚全屋定制 教育培训网 四川水电 餐饮加盟网 重庆消防设备网 重庆财税网 健康养生 行业联盟云平台 特色小吃网 重庆水果网 养老信息网 重庆教育培训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著作声明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服务条款 | 银行账号 | 广告代理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渝ICP备202200103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3-2007006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渝)-经营性-2014-0009 网站备案号: 渝ICP备2022001036号
中国供应商网,为中国供应商网和供应商开发及消费者专业提供获取招商、广告报价、资源求购品牌营销等的网站信息平台
中国供应商网 www.chinagysw.cn 版权所有 盗冒必究  Copyright 2016 中国供应商网 Powered By eoncen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