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供应商网 欢迎你! 请登录 | 免费注册 服务热线:400-630-6696

中国供应商网

http://chinagysw.cn/
产品高效推广招商
从这里开始
首页 综合资讯 供求信息 公司信息 人才信息 展会信息 品牌信息 政策政法 以商会友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资讯 » 正文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有新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441
核心提示: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被认定属于优质服务合同的项目及其中标供应商,财政部门将给予续期奖励,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可续期二十四个月。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被认定属于优质服务合同的项目及其中标供应商,财政部门将给予续期奖励,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可续期二十四个月。
    原标题: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有新举
    深圳新闻网讯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规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出台《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首次在供应商诚信管理中涵括了失信惩戒和优质奖励两方面内容,更好地契合国务院提出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要求。《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记录和依法惩戒,以及对优质服务合同供应商进行记录和奖励。
    《办法》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供应商进行分类处理,对未达到行政处罚情形但记入诚信档案的,进行网上公告、重点监管、加大检查频率等,该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按照其所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诚信处理。此外,对被认定属于优质服务合同的项目及其中标供应商,财政部门将给予续期奖励,续期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可续期二十四个月。(记者 陈发清 通讯员邵洁笙)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中国财政部 中国外交部 中国政府网 中国商务部 重庆小吃 环保建材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健康养生信息网 服装批发网 思瀚全屋定制 教育培训网 四川水电 餐饮加盟网 重庆消防设备网 重庆财税网 健康养生 行业联盟云平台 特色小吃网 重庆水果网 养老信息网 重庆教育培训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著作声明 | 网站声明 | 隐私声明 | 服务条款 | 银行账号 | 广告代理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渝ICP备2022001036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3-20070066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渝)-经营性-2014-0009 网站备案号: 渝ICP备2022001036号
中国供应商网,为中国供应商网和供应商开发及消费者专业提供获取招商、广告报价、资源求购品牌营销等的网站信息平台
中国供应商网 www.chinagysw.cn 版权所有 盗冒必究  Copyright 2016 中国供应商网 Powered By eoncen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1542号